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
(相关资料图)
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
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于 2023
年 7 月 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
国公司法》《公司章程》及公司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》等有关规定,
作为公司独立董事,基于独立判断立场,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
六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:
一、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独立意
见
经核查,我们认为:公司因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
权期内 1 名激励对象未实施自主行权,注销其该部分尚未行权的
律法规及公司《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》《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
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、合规。
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,不
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。因此,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注销上
述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 0.6000 万份股票期权。
(以下无正文,下接签字页)
【本页无正文,为《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
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》之签署页】
独立董事:邱晓华 王开田 郭磊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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